心靈資糧

學生園地

漫談福慧兩足尊

 文 / 褚淑貞

壹、前言

   十方三世一切諸佛,皆是生生世世發大悲報行之苦行,歷經三大阿僧祇劫磨鍊,方在人間成佛由此,成佛完全歸功於人的開啟智慧與勤修福德,而不是受任何一種神靈或外在的感情所控制。世尊提示出「自依止、法依止、莫異依止」的原則,此說明:人類完全要依自力、及真理(正法),而不依靠他力,只要肯發願,精進力行,最後皆可成佛。依人特性而言,具有三種特勝:
  1. 憶念勝—由於累世經驗憶持,能學習到高尚豐富知識。
  2. 梵行勝—能克制私欲,淨化心靈,而且能行利他的功德。
  3. 堅忍勝—堅毅不拔的意志力極強勝。
    由此可知「人身難得,佛法難聞。」 唯有人方能依循三特勝,修學佛法,完成佛陀的三德(智德、斷德、恩德),在經典上或祖師的註疏中,常告誡佛弟子們,要「福慧雙修」,而寺院的大雄寶殿上,通常都書寫著「萬德莊嚴」四個字,此四字表徵:偉大世尊的自覺、覺他、覺性圓滿,涵蓋「福慧兩足尊」要義。關於福慧的體相,及身為學佛者,應如何去實踐,試作如下的分析:

貳、福德莊嚴的體相

    一、福德的體性

     何謂福足?所謂「足」即進修之義。因勤修六度波羅蜜,而莊嚴應身之相好,名為福足。就其體性上 言,  可分兩種:
(一)福分:感報世間福果之五戒十善之行法。
(二)道分:感報於出世間福果之發菩提心之行法。由於眾生「身、口、意」三業造作善惡果,則在行相上,顯出最福差別,如論中說:「有三人俱行繞塔,一為念佛功德、二為盜竊、三為清涼,(如此),雖身業是同(繞塔),而有善、不善、無記(三性的)差別」(註一)。
  
  二、福德的行相

    (百論)疏:「福是富饒之義,起善業招人天樂果,故稱福。」就其感福德之行業言,有三種:
(一) 施福業—由於布施與貧窮、困苦之人,能獲世出世福利。
(二) 平等福業—以平等之慈悲心,愛護一切眾生,亦獲世出世福利。
(三) 思惟福業—以智慧思惟觀察出離之法,為出世福善之果。(註二)
故此,所行福報行業,皆感無量福果,而世間福田,各經典皆有不同說法:

(一) 梵網經(註三)八福田者:
1.佛、2.聖人、3.僧—屬於敬田。4.和尚、5.闍梨、6.父、7.母—屬於恩田。8.病人—屬於悲田。
(二) 梵網經(註四)八福田者:
1.造曠路美景,2.水路橋梁,3.平治險路,4.孝事父母,5.供養沙門,6.供養病人,7.救濟厄難,8.設無  遮會。
(三)賢愚經(註五)福讚布施五種八德福無量:
1.施遠來者,2.施遠去者,3.施病瘦者,4.施飢餓人,5.施知法人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以上各註疏本,雖辭句有異,但義理相同,歸納之,可分作三種世間福田:
    一、報恩田—即是對父母師長的供養之良田。二、功德田—從得煖法乃至無上正等正覺者,
 恭敬供養。三、貧窮田—對貧困者,施與慈哀心之良田。
    若大家皆能稟持著恭敬心,供養三寶,及慈愍惠施,則能生無量福果。

參、如何修福德淨田

    《金剛經》云:「若有善男子,善女人,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;若復有人於此經中,乃至受持四句偈等,為他人說,祈福甚多。」此句說明了:若有發心菩薩,能以七寶物資,甚至犧牲性命,來施與所需之眾生,其雖然有福田,但畢竟是身外之財:如能以慧命的內財,施與眾生,其所德福德,極為殊勝。因為,自身受持般若,可使個人獲得解脫,若為他人說般若,能使他人獲得解脫。故此,行持五戒十善是種植世間福田,僅可獲得十世的人天福果,且尚需墮落為三途果報。例如:帝釋天驚慌於五衰現象,求之佛陀,皈依作下,勤修梵行。在佛法中,出家果報,不可思議,其功德是無量無邊的,亦可達涅槃極果。因為出家能消滅魔眷屬,增亦佛種,催滅惡法,長養善法,滅除垢罪,增盛無上福業,身為道行者,更應志求出家福天淨德,其有如下五種淨德:

 一、發心離俗—(初淨田)出家之人發勇猛心,脫離凡俗,勤習佛菩提,而能懷佩妙道,為世福田。
二、毀其形好—(第二淨田)謂出家之人剃除鬚髮,毀壞相好,去世俗之塵衣,著如來之法衣,具佛威儀, 為世福田。三、永割親愛—(第三淨田)投佛出家,割絕父母親愛之情,一心精勤修道,以報父母生成之德,兼能為世福天。四、委棄軀命—(第四淨田)出家之人,能委棄身命,無所顧惜,惟務一心,求證佛道,兼能為世福天。五、志求大乘—(第五淨田)謂出家之人,常懷濟物之心,專志勤求大乘之法,度脫一切有情,為世福田。
    故此,在家多惡緣所纏繞,只能捨財,不能捨施;而出家修行,不但皈依三寶,具足眾戒,不犯威儀,且又能發菩提心,行六度萬行,能捨財,又能捨施。

肆、慧德莊嚴的體相

    一、慧德的體性

    何謂智慧呢?「智」梵語若那,即是決斷,能了知俗諦:「慧」梵語般若,即是撿擇,能照澈
真諦。此兩者雖通名,實在是相對的。《大乘義章》九曰:「晚見名「智」,能解了稱『慧』。知世諦者,名之為『智』:照第一義者,說以為慧;通則義齊。」有智慧者,能以真智,對於外在虛妄無實的幻境,照徹了達,證得諸法實相,此即是「智境冥一」,將「能觀之真智,所觀之真理」冥合一致。眾生必須行七種出世法財,方能資助道果;就於七法財之中,建立五清淨法, 以此作為慧體。首先以生德慧,作為加行的善根;次以信仰三寶,受持正法,以為佛道資糧;再以持戒為解脫之根本,因戒能防非止惡,令身、口、意清淨,如此即能證得禪定諸功德(宿命通,生死智證通),令心一境性,觀察透澈,緣起性空的法則。總而言之,修道者,想獲得解脫生死之束縛,應當修習「增上慧學」。因為法身是以智慧為壽命,智慧之命夭傷,則法身之根本亦亡失。
   
  二、慧德的形象

    佛陀的智慧,能照世間之盲冥,故稱為「慧日」,而且以福慧兩足,遊履三界,視「慧」為右足。《普行品》曰:「慧日破諸闇,能伏災風火。」此說明,慧依於般若智,能破除眾生,無始劫以來的無明惑,所造成的邪知、邪見,且又能斷除煩惱惑、降伏貪、瞋、癡三毒素,令眾生以深妙之慧眼,達觀幻化諸法。《大智論》云:「佛告須菩提,般若波羅蜜是諸佛母。」乃因般若波羅蜜,能示世間相,廣度眾生,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是故諸佛依止是法住,供養恭敬,讚嘆尊重是無上法。而「慧」在其行相上的狀態,同等於「知」,可分為三種:
(一) 想知--有所緣的程度。例如:能知外境所顯的青、黃、赤、白顏色,不能知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等 「相」通達。
(二)識知--具有能緣、所緣的思想,亦得到「相」的通達,但沒有「道」的現前。(真正解脫生死,消除煩惱惑。)例如:小孩看到黃金,知是黃色東西,是有重量的,但不了解黃金的來源與用處。
(三)慧知--曉得所緣及相的通達,透過聞、思、修三慧,即獲得無上道,一切想及識均涵蓋其中。
    就其般若慧的啟發,依眾生的根機,內容有深淺不同的差別,例如:一般凡夫能夠培養正確的知見,就具有般若光明。能體證緣起性空的道理,就是進趨二乘人。再能發廣大心,迴小向大,進入大乘菩薩的境地,覺悟宇宙萬有的根本道理。故此智慧的解說,各經典也有不同說明:

(一) 法相宗--凡夫有八識,至如來位轉為四智的層次:
  1.成所作智:轉眼等五識,為利益一切凡夫、二乘類,成種種變化是之智。
  2.妙觀察智:轉第六識,為妙觀察諸法之相,而施說教法,斷除疑惑之用的智慧。
  3.平等性智:轉第七識之我見,用達無我平等之理,於眾生興起無緣大慈,同體大悲之智。-
  4.大圓鏡智:有漏的第八識,稟持有情的依報、正報二身,轉識成智,變化成如來一切功德之身上,猶如大圓鏡中,展現一切宇宙萬有現象,無邊無際,而能明鑒法界之事理,故又名一切種智。

(二)《雜阿含》--正見可分「有漏慧」或「無漏慧」,或「學人慧」與「無學人慧」,摩訶男問曰:「云何無學人慧、解脫慧、三昧慧?」答曰:「聖弟子住於戒、波羅提木叉、律儀、威儀、行處、受持學戒、受持具足已,離欲惡不善法,乃至第四禪具足住,如是三昧具足已,此苦、集滅、道如實知,五下分結(身見、戒取見、疑、貪欲、瞋恚。)已斷、已知,於彼受生得涅槃。」「彼世成就學戒、學三昧、學慧、學解脫,復於餘時,諸漏盡斷,無漏解脫、慧解脫,自知作證,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辦,自知不受後有:成就無學戒、無學三昧、無學解脫。」(註六)
    以上所云,乃是阿羅漢悟證四諦之智。我生已盡,悟入苦諦之智;梵行已立,悟入滅諦之智;所作已辦,悟入道諦之智;不受後有,悟入集諦之智。

(三)《大致度論》--說明四智:
1.道慧--因中有理體,為自證我法二空真理。
2.道種慧--因中之權實,不但自證實智,且又開權教化眾生入實智之門。
3.一切智--果上事理皆俱足。(直緣中道)
4.一切種智--雙照真俗二諦,入空為實慧,入假為權慧。
    以上各論疏,雖有不同解說,但歸納其義理,皆是三佛性的顯法,此佛性即是「正因佛性」(覺性),如土內金藏,天魔外道所不能壞。再者「了因佛性」(覺智),智與理相應,如人善知金藏,此智不可破壞。還有「緣音佛性」,實踐六波羅蜜的功德善根資助覺智,開顯正性,如耕除草穢,掘出金礦。此三佛性,皆常樂我淨,與三德無二無別。

伍、如何修慧德淨相

    由於眾生有漏的智識,故此在身、口、意上,產生了六十二邪見,及九十八結使諸煩惱。若以一般凡夫而言,則為現世樂的五欲所迷惑,常與煩惱相應,沉溺無邊苦海;若以外道而言,則產生斷、常二見,不能證得正道;若以二乘者而言,雖觀四諦、十二因緣法門,但由於智慧不足,尚有俱生法執,不能獲得成佛之道的寶法。《雜阿含耕田篇》云:「這是我播的種子,智慧是我耕的犁。抑制身、口、意的惡業,就是在我田裡除草。精進是我所牽的牛,去而不返,行而不悲,將我運到安詳的心。」(註七)佛陀懇切地告誡婆羅門,耕犁能使荒地變成良田,而得到豐碩的收穫;同理,運用智慧,則能啟發人類的蒙昧,成就美麗的人格,使人類活得更有意義。雖然,此意表明了智慧的重要性,但也必須具有正知、正見,《相應部經典》云,有一波羅門,請教佛陀曰:「有時自覺格外爽快,對所學的東西,講得非常稱心,連對未學的,也能滔滔不絕加以辯論。有時,卻感到昏迷,連平常所學的東西,也無法想。」(註八)佛陀即以一盆水作比喻,要我們人心不為貪慾所煩惱,憤怒所激逆,愚昧所遮蔽,則任何時間、任何事物都能如同那盆清水一樣的,反映出我們清晰的臉孔,如此平心靜氣,袪除貪瞋癡三毒,即能對事物加以正當觀察,把握事物的本體,達到二無我真慧的顯發,廓清我法二執見,如同熾火,燒盡一切煩惱,則身心內外清淨,所行慈悲心即趨於淨化而增長,能夠捨己為人,顯發圓滿的德性。

陸、福慧雙修

    所謂福慧者,《大智度論》云:「定愛慧策,寂照之智無幽不朗,如明鏡高堂,福德禪定純厚資發,如明燈淨油,亦稱為目足,備得入清涼池。」(註九)福即是靜愛(定),慧即是觀策。能以無常法關照理體,稱為慧;又能以事中諸禪定,為福。如此以禪定資助於慧力,則顯發真無漏本具的理性,名為法身。因此,福慧必須相資而成,假若定而無慧,此乃癡定,如盲兒騎瞎馬,必墮坑落塹。假如慧而無定,此乃狂慧,如風中燃燈搖颺,則照物不了。就以觀世音菩薩的悲智而言,能照見世間的苦難,故可尋聲救苦,解救困惑迷妄眾生,此乃「智慧能拔苦,福德(慈悲)能與樂」,二者相依而成。以下試從世出世兼法來論「福慧」:
一、智是福不斷惑--雖行五戒十善,以本身的聰明才智,稟持著正義感,救濟弱小貧困者,卻無正知、正見的理念,斷除本身的無明惑,故所作慈悲功德,尚是有漏福德。

二、智慧能斷,名智慧非福德--能透澈觀照世間萬法的虛幻,而興起出離心,求菩提道,隱居深谷,研讀經典,自求了生脫死之道,卻無慈與樂,悲與拔苦行菩薩道願力,故此,雖捨身求菩提道,尚是有漏法。例如:羅漢拖空缽的果報,乃因不廣結眾生緣,此身無資身的物資福報。

三、福得非世智,亦非出世智--有某種人,喜好精進不懈,廣施身命財物,給予眾生,但卻不樂於研讀教理。例如:有一白象掛纓絡的故事。因為前世身為出家人,但僅知道勤勞作務,利益於大眾,卻不好於求義理上的理解,以資養法身慧命,則今生墮入畜生道,雖處富麗堂皇官殿享福,卻無慧力。由此可知,福慧雙修的重要性,而且諸佛菩薩六度萬行中,攝於二種莊嚴相:

1.福德莊嚴--菩薩自初發心,修六度萬行,具足所有福德,顯現法身的莊嚴相。
2.智慧莊嚴--菩薩由於修習正知、正見,淨除無明煩惱,故亦顯法身的莊嚴相。

    六度中之前五度,為福德莊嚴而修習波羅蜜,是利益眾生、心不著相的內外財盡捨,而般若婆羅密為智慧莊嚴的修習法門,是為自身精進修習的無上道。此種自利利他的福慧雙修,方是最究竟圓滿境界。就以佛陀微妙的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而言,因為佛具有二種莊嚴之果,大論云:「一人能耕,即是了因;一人能種,即是緣因。」所為「了」,即是般若觀智,亦名慧行正道,觀智之人悲心誓願,智慧莊嚴,顯發真法身。所謂「緣」,即是解脫,以方便道之法,發慈心誓願,行行助道,福德莊嚴,顯現應化身,資助「了」顯發法身。因此,佛陀無量劫以來,常修清淨的戒律、禪定、智慧和慈悲,而且已澈底拔除一切煩惱和不好的習氣,所以他的身體、言語、心意,永遠清淨,沒有缺漏和過失。雖然轉輪聖王,也有三十二相,但無法與佛陀相提並論;因為轉輪聖王的福慧有限,且不具足,所以三十二相尚不圓滿。而佛的福慧沒有限量,功德圓滿;佛的三十二相是出世間,而不共凡夫法的。由此可知宿世的福業與現生的功力,必須累劫福慧雙修,方能成就自覺、覺他、決行的圓滿。

柒、結論
    人的一生,自始自終,空走一遭,卻發現一切都是夢幻泡影,所以聰明哲智的人,應該盡速懸崖勒馬,不再隨波逐流,汲汲營求名利,而且反觀自身,勤修道業,增長福慧。現代的青年僧們,既有志弘揚佛道,更須兼惜福慧,因為福德具有慈忍心,不滯涅槃,能利益眾生;而慧德能心修空觀,覺悟緣起性空,不著生死。如此福慧兼習,即可荷擔如來家業,令正法久住,名為大雄大力法師。總之,身為大乘菩薩道者,皆應發揚大悲、大智的精神,作為人類永不熄滅的光明燈塔。


【附註】
註一:《成實論》卷七、大正三十二、二九四中。
註二:《增一阿含經》十二、大正二、六O二中。
註三:《天台戒疏下》卷中、大正四十、五九一上。
註四:《梵網經古跡記》卷下末、大正四十、七一0中。
註五:《賢愚經》卷四、大正四、三七四上。
註六:《雜阿含經》卷三十三、大正二、二三九上。
註七:《相應部經》七第十一經、南傳大正十二、二九六上。
註八:《相應部經》四十六第五十五經、南傳大正十六、三二四上。
註九:《觀音玄義》卷上、大正三四、八七九中。

載錄:圓光佛研所第一屆、佛學院第三屆 畢業特刊  P106~1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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