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語_1
護法養成教育_5

法身與涅槃之義
約体證到法性而成為絕對真理的體現者說。
╴╴稱為法身。
約證入而眾苦〔不自在〕畢竟解脫說。
╴╴稱為涅槃。
╴╴體現法界性的一為法身。
╴╴得無礙自在的一為涅槃。
╴╴法身-這是自證方知,佛也只能隨順眾生的心境,方便善巧地指示,引導我們從離執證真中去體現。
╴╴涅槃一小乘阿羅漢的證境,正確而沒有圓滿。以為現象的生死界,與真實的涅槃界,為截然不同的對立物。╴╴大乘經論,才充分表達涅槃的圓義。從生死法說一生死的本性,就是涅槃性。所以說:『一切法中有安樂性』。這就到達了╴╴即事而真,真不礙俗的法界觀。╴╴也就是不住生死、不住涅槃的無住涅槃。╴╴從法性說,法性空中,本有無量的清淨功德。只因為迷了,而不能顯現,以修而顯發這無邊功德。